【防火未“燃”,守护森林】违规携带火源进入林区,多人被处罚
2024-04-29 21:41
举报

前正值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关键期

防火形势十分严峻

全州警力下沉防火一线

开展防灭火宣传和野外违规用火查处

力争阻断火源进入禁火区

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

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和命令

违规携带火源进入林区的行为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案例警示

昭觉

近日,昭觉县公安局则普派出所查处一起野外违规用火案件。

违法行为人阿布某某(男)、阿布某某(女)擅自在林区烧火取暖,其行为在森林草原禁火期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违反了《昭觉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禁火命令》规定。

美姑

4月23日9时许,吉克某某明知不能在禁火区吸烟的情况下,在候播乃拖镇耿木村林区吸烟,被正在巡逻的森警大队民辅警当场查获,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和命令。

雷波

近日,雷波公安查处一起违规野外用火案。经查,杨某某(女,46岁,雷波汶水人)在汶水镇小田村境内违规野外用火,被巡逻民警当场查获,杨某某的行为已违反《雷波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禁火令》。

冕宁

4月16日,违法行为人袁某某违反政府禁令携带火源(打火机)进入石龙镇马鞍村1组林区边缘50米范围内被石龙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袁某某对自己违反政府发布的紧急命令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其行为违反了《冕宁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禁火令》。

德昌

4月20日,侯某某违规携带火源进入德昌县角半村林区,被正在林区内开展巡逻排查的德州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违法行为人侯某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和命令,违规携带火源进入林区。

喜德

4月15日上午10时许,海某某违规携带火源进入喜德县李子乡洛乃格村2组林区,被正在巡逻防控的红莫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违法行为人海某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违规携带火源进入林区。

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以上违法行为人阿布某某(男)、阿布某某(女)吉克某某、杨某某、袁某某、侯某某、海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凉山公安郑重提醒
观案例 敲警钟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来源:凉山公安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发表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我司立场
发表
相  关  推  荐
换一换
推荐阅读